工讀生、兼職有特休假 沒休完要給薪

勞動部長許銘春(左)、職安署長鄒子廉(右)26日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記者陳柏州/攝影)
勞動部長許銘春(左)、職安署長鄒子廉(右)26日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立委吳玉琴昨(26)日質詢勞動部時提問,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兼職人員)是否有休假?放特休假當天有沒有工資?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蒨倩回應,部分工時勞工也有特休假,特休假沒休完,跟全職勞工一樣要給薪。

吳玉琴詢問,全職勞工遇到空班依法處理;但部分工時勞工遇到空班要不要給薪?謝蒨倩說,部分工時勞工工作時數比全職少,不適用彈性工時。部分工時勞工若遇到空班爭議,會依個案處理,個案可透過申訴管道,雇主也不能夠因為勞工的申訴而給予不利處分。

謝蒨倩指出,民間所謂空班,依《勞基法》規定,不管時薪(兼職)或全職勞工,工作時間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她強調,所有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好又要變更,一定要再經過勞資雙方約定,也要經過勞工同意,如果勞工不願意調整工時,雇主強制的話,後續由申訴機制處理。

吳玉琴指出,全台手搖杯3千多家共聘1.2萬名勞工,大部分是工讀生,業者常因生意不好就隨意減班 。工讀生依法律觀點到底是部分工時?還是定期契約聘僱勞工?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說,兼職工讀生的契約都是不定期契約,不管部分工時或全時勞工,基本月薪、時薪、加班費、國定假日出勤雙薪,都適用《勞基法》。 

至於減班協議勞工簽了名,怎麼確認是自願或被迫?鄒子廉說,勞方的主張、證據給的越充分,勞動部越有明確證據可以追查,勞檢認定就更清楚,就可進一步做違反事實論定處理。

針對吳玉琴質疑,如何確保勞工拒絕工時變動後,不必擔心被解約或非法解僱?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勞動部會加強宣導,讓勞工知道該有的權利;勞工遇到不當解聘等問題來申訴,勞動部會透過裁決機制做處理,把勞工權益保障列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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