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內線交易 六福董事賴振融認罪獲緩刑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六福開發董事賴振融被控涉嫌在公司發布財報利多前先行買股,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遭起訴。台北地院考量賴振融已認罪並繳交犯罪所得,判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六福開發於2011年8月間,針對旗下六福村的鑑價評估。評估結果完成後,將鑑價結果認列減損迴轉利益,六福公司2011年上半年度因而轉虧為盈,且淨利大增。賴振融身為公司內部人,得知這次資產減損迴轉結果,在8月31日財報對外公布前買股,獲得擬制性獲利97萬5千元。

合議庭認為,賴振融在公司內部重大利多消息已具體明確,在尚未公開前及公開後18小時內買股,雖未賣出股票,仍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但審酌賴振融犯後自白犯行、自動繳交犯罪所得,尚有悔意,判賴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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