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當礦泉水賣 黑心商10年賺336萬
高雄業者以自來水偽裝成礦泉水販售,黑心商回收「丹楓之水」(1,400毫升)用過空瓶,私接竊取大樓公用自來水,填裝上蓋再販售到高雄各大酒店、小吃及燒烤店,犯行10年,估計不法獲利約336萬元,衛生局表示,假水蓋子為乳白色,正品蓋子為略透明白色,呼籲民眾購買時須留心。
高雄地檢署、高市衛生局16日宣布,破獲一起包裝水商標仿冒案,位於高雄市三民區大樓民宅地下工廠,負責人李姓男子,私接管線竊取大樓公用自來水,並透過陳姓女子向商家回收的「丹楓之水」空瓶,以簡易設備處理,再填裝自來水、封蓋後,以每箱12瓶裝70元不等價格販售,月出貨300箱左右,估計10年下來,43.2萬瓶假水被不知情民眾喝下肚。
衛生局查驗發現,裝水處環境髒亂還飼養動物,已命停工停售,並抽驗4瓶仿冒品,帶回檢驗水中重金屬、微生物含量,此外,使用回收空瓶再充填包裝飲用水,已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屆期不改正,可處300萬以下罰鍰。
檢方查扣14箱涉仿成品、製造機具、客戶名單、瓶蓋2,850個、紙箱2,710個及回收空瓶2萬餘個,並傳喚犯罪嫌疑人2人。有關刑事商標仿冒部分,李姓及陳姓2名被告涉嫌竊盜、詐欺取財、違反《商標法》及《食安法》,雄檢訊後,分別以5萬元、2萬元交保,目前正追溯下游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