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告贏市府 環團:震南鐵線應即停工
高雄新園農場震南鐵線開發環評案,當地漁民不滿高雄市政府通過環評,提出行政救濟,經3年漫長纏訟,13日對此議題相當關注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於2月27日作出判決,維持高高院見解,判決高市府敗訴,湖內養殖漁民終局勝訴。
震南酸洗廠產出的廢水含重金屬、高濃度氯鹽,將影響路竹農業灌溉用水及二仁溪下游湖內茄萣的養殖用水,工廠排放的酸霧亦恐影響當地農作物生長。路竹居民許東源、湖內漁民李耀慶、劉瑞泰不滿高市府2014年5月通過震南鐵線環評,憤而在2015年提起行政救濟。經當地居民與環團多方努力,2月27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維持原判高市府敗訴。
判決書中指出,對於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本質、環評委員會的職權、法律上利害關係人的認定與判斷、法院對於環評處分的審查界限,做出了更深入、更細緻的論述,實在令人激賞。另也提到,高市府於一階環評即給予環評審查通過之審查結論,為違法,後續高市府應就本案開發行為的廢水處理,對於周遭鄰地的負外部性風險是否處於可控管程度及風險收斂狀態進行查證及判斷。
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市路竹區環保促進協會呼籲高市府,立即命震南公司停工,立即重啟環評審查,並拿掉新園廠酸洗製程,還給居民乾淨的農地與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