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將不定時進行統一發票稽查作業
為遏止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統一發票制度的正常運作,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7日表示,將不定時派員實地稽查轄內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情形,鎖定經常遭人檢舉漏開統一發票、以往被查獲有短漏開紀錄或營業稅申報銷售額偏低的營業人,查核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以維護租稅公平。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的稅額,處5倍以下最高新臺幣100萬元的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特別呼籲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不論消費者有無索取統一發票,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並給與發票,也就是營業人要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