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通過台灣旅行法 府:感謝美堅定支持
台灣旅行法是2017年1月由甫宣布將在年底退休的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與薛爾曼(Brad Sherman)共同提出。
美國與我國斷交後,台灣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與國防部長無法訪問華府;美國過去的訪台官員通常會避免會晤敏感的國防、外交官員,美國與我國的交流以商務和教育等方面為主。
根據台灣旅行法法案,美國國會認為台灣關係法實施以來,由於美國政府對台灣高層訪美的自我設限,美台關係缺乏有效溝通。美國政府應當鼓勵美國與台灣之間的所有層級官員互訪。未來法案通過後,台灣官員將得以與包括美國國務院在內的各級官員會晤,也可以在美國進行正式活動。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美國是台灣在國際上最重要的盟友,誠摯感謝美國國會長期以來對台灣在各領域上的堅定支持。
他進一步提到,我們也會與美國行政部門磋商,就相關事務進行討論,以提升台美關係。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台灣會持續與美方發展更為堅實的合作關係,共同為區域的和平穩定與福祉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