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車翻覆4死案 駕駛一審判緩刑
陸軍564旅戰車墜溪釀4死案,屏東地方法院認定,戰車駕駛楊炎霖操作不當判刑6個月,但考量楊男背負4條同袍性命,亦出現急性創傷壓力症候群,加上事後坦承犯行,也獲得死者家屬原諒,給予緩刑5年,並於2年內向國庫支付10萬元。
判決書指出,楊炎霖具有戰車駕駛專長,演訓前駕駛5號戰車行經意外現場的斜坡至少超過10次,雖然案發當時下雨,並不影響煞車;經檢方及軍方勘驗後,排除機械故障,認定是人為操作不當才導致這起悲劇。
屏東地院表示,楊男素行良好、並無前科,念及楊男與車上4同袍朝夕相處、患難與共,且一度因精神壓力過度,產生急性壓力癥狀而就醫,難以過度苛責,加上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全案處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並於2年內向國庫支付10萬元。
陸軍第8軍團裝甲第564旅戰車第2營第3連,2016年8月16日參與三軍聯訓基地「聯勇操演」,實彈預演任務結束後,楊炎霖駕駛CM11(勇虎)型戰車行經恆春鎮網紗溪橋時,失控墜溪翻覆,楊炎霖及時爬出,但車內其他4人包括車長中尉排長吳得瑋、副車長射手下士陳秉逸、裝填手一兵張志偉及安全軍官上士陳世坤,逃生不及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