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華人藝術網侵權 文化部:二度移送法辦、辦到底
針對全球華人藝術網於民國100年利用文化部建國百年補助名義,侵害藝術家著作權案,文化部長鄭麗君21日邀集藝術家、公協會及藝術院校代表會商。鄭麗君在會中表示,將「嚴正追查,本部已於去年10月移送法辦,針對新事證也將二度移送法辦,絕對會陪伴藝術家處理到底、辦到底」。
鄭麗君同時亦指示,以行政及司法雙軌併行進行調查,並結合跨部會力量,採取5項行動,包含擴大組成專案處理小組;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二度移送司法調查;協助受害藝術家採取法律行動;健全藝文經紀制度,積極防治藝術經紀犯罪,保障藝術家權益。
文化部表示,全球華人藝術網於民國100年間,涉嫌利用向文化部前身文建會申請100萬元補助,辦理「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之「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名義,使藝術家簽署著作權相關文件,嚴重侵害其權益。部長鄭麗君在106年7月獲知相關內容後,旋即指示組成專案小組啟動行政調查,聯繫藝術家了解詳情,並聘請律師提供藝術家相關法律協助。
文化部106年8月曾二度去函全球華人藝術網,要求其提供該授權同意書,惟該公司回函拒絕提供該文件。對此,文化部認為機關名義有遭不當利用之虞,已在106年10月2日將全案函送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
全球華人藝術網另以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名義,於104和105年向文化部申請30萬元、15萬元補助出版「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文化部表示,該基金會對外散布的特輯封面及書背皆有文化部LOGO,與送文化部核銷版本不一,疑似刻意混淆出版單位為文化部,藉機向年輕藝術家取得簽署著作權相關文件。
文化部指出,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屬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出版品,由該基金會向本部申請小額補助,並非由文化部採購或委辦。文化部補助旨在支持民間舉辦各項藝文活動,絕不容許有任何利用取得政府補助之名義掩飾不當行為。
文化部表示,藝術授權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已於22日啟動,分由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張小姐(02-8512-6524、artslaw@moc.gov.tw)、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程小姐(02-2552-9159、artcreator.tw@gmail.com)共同受理後,一併轉接法律服務,雙邊資訊最後亦將由文化部一併匯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