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前副省長劉強 涉賄選賣官被查
2月5日中共中紀委官網通報,遼寧省前副省長劉強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其被指拉票賄選、長期賣官鬻爵、搞權色交易等罪名。
劉強被指控為提任副省級,利用職權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活動,對抗審查;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報銷個人費用,違規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長期賣官鬻爵,嚴重破壞所在企業和地方的政治生態;收受禮品、禮金,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劉強因此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2017年11月23日,劉強涉嫌「嚴重違紀」被審查。該次官方通報提到,劉強為提任副省級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活動。
遼寧賄選案被指是中共建政以來首個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破壞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有955人被查處,其中中管幹部34人,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62人中有38人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