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遭罰234億元 公平會允分60期繳納
去年美商Qualcomm Incorporated(高通公司)被公平會裁罰新臺幣234億元,公平會昨(24)日宣布,因基於3大理由,同意高通可分60期繳納,第一期罰鍰將在1月底前繳納。
公平會去年10月以高通於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然而,高通以不公平的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其他業者參與競爭的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核處新台幣234億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高通今年1月22日再向公平會提出罰鍰分期繳納申請書,基於3大理由,同意高通分期繳納234億元罰鍰。首先,由於高通罰鍰金額為歷年最高;其次,高通基於業務營運而有分期繳納的需求;第三,高通提供60張本票作為擔保,基於此3大理由,公平會24日同意高通分60期繳納234億元罰鍰。
拉攏蘋果獨占市場 歐盟罰高通363億
歐盟執委會24日宣布,依反壟斷法對美國晶片大廠高通罰款9.97億歐元(約新台幣363億元),原因是高通以大筆款項給主要客戶蘋果,換取蘋果不購買競爭對手的產品。
歐盟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說:「高通非法將對手排擠在LTE基頻晶片市場外長達5年,從而鞏固市場地位。高通與蘋果達成協議,如果在所有iPhone及iPad上獨家使用高通晶片,就可以得到可觀的回饋。」
歐盟認為,這意謂著不論其他產品怎麼好,都沒有辦法動搖高通的市場地位。高通的行為否定消費者及其他公司的更多選擇及創新,且違反歐盟的反壟斷法。
歐盟的聲明還說,蘋果與高通2011年達成獨占協議;2013年,協議又被延到2016年底。考量到侵權持續的時間及嚴重性,歐盟裁罰9.97億歐元,旨防範未來市場出現這種反競爭行為。這筆罰款占高通2017年營業額的4.9%。依歐盟法規,罰款的上限是一公司年營收的10%。
除了歐盟的罰款,高通正企圖阻止競爭對手博通的敵意收購,並且與蘋果有數個權利金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