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修正反傾銷規章 以「市場扭曲」為依據
經濟部貿易局21日表示,歐洲執委會19日公告新規章,修正反傾銷及反補貼原則,訂定於20日生效實施。本次修法重點為,未來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進行貿易救濟調查時,取消「市場經濟」或「非市場經濟」的區分,而以「市場扭曲」情形作為指標;例如,市場嚴重受制於國家政策或政府部門優惠本地企業等,有干預自由市場運作、歧視性政策等措施。
貿易局表示,新規章生效前的案件,依舊規章法規辦理,直到該案進行第一次落日複查才適用新規章。貿易局將與經濟部駐外單位密切注意未來新法適用情形,並與相關公協會密切聯繫。本次相關資訊已上傳至貿易局網站「因應反傾銷相關資訊」經貿議題專區供各界參考。(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368&pid=515766&dl_DateRange=all&txt_SD=&txt_ED=&txt_Keyword=&Pagei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