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標案世襲化】政府媒體標案 業界:綁標是常態
當前政府委託的媒體行銷標案,小至政令宣導,大至記者會、造勢活動、廣告託播,花的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不過有資深媒體公關負責人透露,當前政府許多採購案已「世襲化」,原因除了公務員得過且過的心態,可能檯面下也有利益輸送的問題,呼籲政府應該進行檢討,重新訂定遊戲規則,並納入第三方學者、專家進行監督審核。
當前政府的政策宣傳,常委託媒體進行曝光,以行政院為例,去年編列的231億元預算中,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就有1,974萬元,各部會都有相關文宣、媒宣預算,不過這些錢,真的用在刀口上了嗎?
資歷超過20年的資深媒體公關負責人J先生表示,現行《採購法》規定,政府標案要上網公開招標,但以他的經驗來看,雖然檯面上一切合法合理,但私下卻有很多標案是直接綁標,「這個不可諱言是有的,就是指定某家廠商在做」,但是礙於投標規定,所以要找乙廠、丙廠一起來比價,其實乙、丙廠商可能都是甲廠找來的,簡單來說就是來陪表演的。
J先生進一步說,在確定甲廠承接後,為了讓標案合法化,所以就請乙、丙兩個廠商報價,甚至連標案的內容都交由甲廠撰寫,所以投標資格一定對自己最有利,經評比之後,甲廠當然會是最合理的、最好的。
J先生指出,政府媒體採購案會變成「世襲化」,原因在於經辦的公務員,心態上就是便宜行事,只想要消化預算、把年度計畫完成就好。以他的經驗看來,多數公務員並不在乎成果到底可以多好,只要求達到KPI(關鍵績效指標)的標準就好,卻不深究實際效果。
預算沒花刀口上 浪費民脂民膏
再有一個原因就是與合作廠商關係較好。J先生說,有些公務員因為與某個廠商合作較久,所以容易在標案過程中放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廠商為了討好承辦的公務員,也常會私下送財物等東西。
J先生坦言,公家單位常為了消化預算,去找廠商強迫執行計畫,常常都是為了做而做流於形式,沒能真正起到效果,說白了是在浪費公帑、浪費納稅人的錢。他呼籲,政府應重新訂定遊戲規則,除了杜絕最低標、最有利得標的傳統思維,也希望全面納入第三方學者、專家監督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