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龍2號、3號離岸風電 施工須設鯨豚觀測員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環保署27日召開環評大會,通過由加拿大北陸電力(NPI)、新加坡玉山能源合組團隊所負責的海龍2號、3號離岸風電開發案,由於觀測船執行上有安全疑慮,成為首例環評結論要求,施工船上要配置3位以上鯨豚觀測員,其中1位還必須是民間生態團體成員。

海龍2號、3號離岸風電開發案,位於彰化外海18及19號風場,總投資額逾1,570億元。27日環評大會通過後,將成為彰化外海首宗離岸風電場。海龍2號、3號都是以6MW布置,最多風機數量分別是63部、78部,總裝置容量分別為532MW、513MW,年淨發電量共約3,000百萬度。

環評委員審查時認為,海龍2號、3號,因為要考量南北航道西側海域,觀測船會有執行安全疑慮,所以環評結論要求業者於施工船上配置3位以上鯨豚觀測員,其中1位需為民間生態團體成員,且進行基礎打樁過程中,必須持續以4個方位同時目測觀察750公尺內警戒區、1,500公尺內預警區範圍。

此外,能源局在環評大會中表示,風場內能否從事漁業行為,行政院政務委員28日將召集相關單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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