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售核四燃料棒 原能會要台電積極處理
核四廠封存年底到期,面對數量逾1700束燃料棒問題,台電日前提出2方案處理,燃料棒整束輸出給合適的電廠,或拆解燃料棒運送到國外,由廠家保存管理,待鈾燃料價格上揚,再分解成鈾料出售獲利。不過,原子能委員會18日指出,核四燃料棒屬初始爐心燃料特定規格,委託廠商處理或運送國外廠商轉售都不容易,台電應積極處理,不宜太過樂觀。
原能會今年8月已要求台電盡速提出燃料棒運送計畫及安全管制計畫送審,預定年底完成審查。關於核四燃料棒,台電表示,仍在與廠商研討協調合約,目標是年底簽署,並在明年第2季運送輸出。超過1,700束燃料棒完全輸出時程估計約需2到3年,當初花費80億元購入的燃料棒,不敢掛保證成本能回收一半。
對於台電所提方案,會原能會指出,核四反應器為ABWR型式,採特定規格的初始爐心燃料(只適合新蓋電廠第一次使用),運送給國外製造廠商處理轉售,是國際罕見案例,就算委託國外廠商處理也不是那麼容易,台電不宜過於樂觀,必須積極推動才能盡快執行外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