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500萬噸生媒 中火有條件展延

台中火力發電廠9部機組許可證第二次申請展延,經市府嚴審有條件通過。(台灣電力公司提供)
台中火力發電廠9部機組許可證第二次申請展延,經市府嚴審有條件通過。(台灣電力公司提供)

【記者黃玉燕、蕭軒/連線報導】

台中火力發電廠9部機組日前向市府申請展延許可,遭到全數退件,並要求補提明確減煤、減排期程。經補正再次送審,市府環保局認為,與自治條例目標有落差,雖逕予核定通過,但從明年2月25日起,需年減煤500萬噸使用量,減幅達24%,創下中火建廠首次核減生煤的紀錄。

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中火11月6日首次提出第1到至8號機與第10號機等的許可證展延案,對生煤減量隻字未提,11月13 日市府全數退件,11月24日接獲補正資料,但提出年減煤315萬噸,比例只有15%,這和市府105年訂定的《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要求中火109年減少四成生煤用量的目標有落差。

有關核定的法源依據?白智榮表示,中火9部機組明年2月24日到期,考量應給予台電準備調度的時間,決定逕予核定,直接由市府刪減24%生煤容許用量。他強調,依據操作許可證相關辦法,地方政府有此權限;至於是否會衝擊全台供電?市府表示,相信台電會妥善調整因應。

至於國民黨團質疑,原核定中火用量為2,100 萬噸,但目前每年實際使用量1,840萬噸,因此實際刪減僅240萬頓,幅度為13%。白智榮說,不論許可量或是實際使用量,減幅都是前所未見;且直接在許可量基準下大砍500萬噸,等同促使中火實際用量也須同步大減,因此中火不會有「火力全開」的狀況出現。

市長林佳龍表示,這是中火建廠30年來,第一次由地方政府針對操作許可證行使裁量權,有條件展延,相信政策會符合社會期待;相信只要台電努力,一定能做得到。

台電:相當於1座機組全年不發電

台電發言人林德福表示,該決策將讓中火減少約45億度發電,占中火1年發電量444億度的10%並產生2%的發電量缺口,相當於1部機組全年不發電;若全部改為燃氣機組補足,粗估約需增加60萬噸天然氣用量,成本約增加39億元。

至於新增的39億元成本,會不會反應在電價?林德福說,台電一年營運成本逾5千億元,電價是否調整,尊重電價費率審議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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