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傾斜 民團僅占1成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監察院日前提出「新住民融入台灣社會所衍生之相關權益探討」報告,監委認為,我國整體移民政策方向定位不明,以致無法統整並有效引領下位法令及制度的架構,且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對象向政府機關及學校嚴重傾斜,比率近九成,民間團體僅占一成,致該基金遭質疑淪為政府「小金庫」。

報告指出,我國整體移民政策方向定位不明,以致無法統整並有效引領下位法令及制度的架構,造成相關制度或法令的修正,經常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

監委表示,目前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目前在身分權及服公職權,仍尚未盡一致,現行面談僅以「共同生活經驗」,作為判斷婚姻真實性的基準,但政府仍可藉由不時查察的做法,推翻新住民在台的居留身分,且現行法規對於新住民離婚後的居留權及家庭團聚權保障,仍未盡周延,政府應審慎檢討妥善解決。

監委表示,新住民投入就業市場的動機相當強烈,但仍面臨許多進入職場的障礙,且就業主要集中於服務業、基層技術或勞力性工作,也有無勞保、健保、未提繳勞工退休金等情形,甚至勞保投保率僅達三成。

報告也指出,新住民未入籍前的社會安全保障闕漏、列冊低收入戶的新住民家庭無法獲得房屋租金補助,跨國托育所衍生返台後接續教育困難與融入社會不易的困境,建議政府全盤檢視相關社會福利法規及研擬適切的政策與做法,以促進新住民的基本社會保障與社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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