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陸外企得設黨組織 德商不排除撤資
中共要求駐中國大陸的外國企業必須協助發展黨組織,德國駐中國工商總會(AHK in China)上週發出聲明形容,這是「日漸增加的商業挑戰」,並表示德國企業不排除退出中國市場,或重新考慮投資決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9條,公司內只要有3名中共黨員決定成立黨組織,公司便應該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此規定適用於國營企業、中國與外國合資公司及全額外資公司。
德國駐中國工商總會本月24日聲明,對中共企圖增加對外資企業經營的影響力深感憂心,因為依據上述規定,公司需提供會議設施,在工作時間外進行黨活動,或授權員工特別休假參加黨活動。
德國駐中國工商總會聲明,據目前的法律及商業慣例,各公司既沒有義務,也沒有法律依據在公司內積極推動中共黨組織。聲明說:「我們不認為外資公司應被普遍要求,在公司的架構下推動任何政黨發展。」
德國工商總會強調:「管理層的個人決定不應該受到第三方的指導。我們發現,不受外在影響的商業決定是創新及成長的強大基礎。如果(中共)持續試圖影響外資企業,那麼德國企業不排除撤離中國,或重新考慮投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