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管理無人機 民航局:以雙北為範本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23)日審查「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無人機管理專章,要求飛行高度在400呎以下的無人機,由地方政府統一管理,但立委陳歐珀說,目前部分地方政府不知如何訂無人機自治條例,民航局說,將以雙北市的無人機自治條例作為範本,給各地方政府參照。
民航局增訂的無人機管理專章裡,飛行高度400呎下的無人機,由地方政府納管,立委鄭寶清提出質疑,以高度劃分管理單位,加上中央沒有取締權力,恐會衍伸出管理權責劃分窒礙難行的問題。
陳歐珀說,400呎下的取締案件會占多數,但目前地方政府本身也不知該由哪個局處管理,同時也不知道該如何訂定自治條例,取締的能力與人力都會是很大的問題,地方政府如果沒辦法真正管理,民航局列的專章形同具文。
民航局長林國顯說,將設計APP供使用者登錄,同時會要求無人機的製造廠商設計電子藩籬系統,這部分會在法規裡面要求,以方便取締權責的劃分。至於自治條例的擬定,雙北市在世大運期間有引進無人機拍攝團隊,已明定相關自治條例,他們將以此作為範本,供各地方政府參考。取締部分,採取舉報與執法同仁巡查等兩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