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來台新規 遊覽車須雙駕駛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昨(15)日公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明定7天6夜以上的陸客團,其遊覽車內必須安排2位駕駛輪調,還得視情況調整或更換車輛。新規定裡同時限制陸客環島團必須得在8天7夜以上,以及自由活動時間不能超過全程總日數的三分之一,新規定預計12月1日起實施。

觀光局指出,為避免因駕駛人超時工作,而衍生行車安全,且配合勞基法,因此增訂七天六夜以上的行程,業者必須安排輪調駕駛人,此外還得視情調整車輛,未來旅行業應於送件時填報雙駕駛資料,車輛變更資訊也需要填報。觀光局表示,此外,旅行業及導遊人員不得任意要求車輛駕駛人縮短行車時間,或要求其違規超車、超速等行為。

新的規定指出,台灣本島各縣市依地理位置分為四區(北、中、南、東),行程安排涵蓋四區的環島行程,行程天數要在八天七夜以上。觀光局說,這麼做為維護旅遊品質,且避免因趲趕行程影響旅遊安全,同時鼓勵旅遊方向優質化發展。

另外,包括購物點也新增限制,包括: 珠 寶 玉 石類及精品百貨類的購物商店,合計不得安排超過三站,觀光局說,這麼做是希望兼顧市場需求。

此外追加陸客團入住旅館的限制,未來全程總夜數五分之一以上,業者應安排住宿於獲得交通部評鑑的星級旅館,但如果是陸客環島團,比例調高成全程總夜數四分之一以上,觀光局說,考量環島行程應有較高的品質規範,因此調高入住星級旅館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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