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律師之子包卓軒 海關受阻護照被廢
709律師包龍軍、王宇的兒子包卓軒,2017年11月13日下午,從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乘飛機前往日本東京,被天津海關攔截,以他出國後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為由,並將護照剪掉兩個角,聲稱護照作廢。
據希望之聲電台報導,海外中文媒體文章〈709王宇和包龍軍的兒子再次被限制出境 護照被剪角作廢 ?〉表示,包卓軒被機場警察告知「因出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拒絕你出境」,稱「決定來自內蒙古國保局,與我們無關。我們奉命令行事,有問題找內蒙古國保局。」
中國大陸黃律師認為,這是中共將迫害從律師延伸到孩子身上。第一,按照中國法律、也是世界通行的法律。即使包龍軍、王宇有違反法律的情況,跟他們的兒子沒有任何關係。
黃律師分析,包龍軍、王宇從2016年8月到2017年8月,按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是一年期限,應該已經解除。「在包龍軍和王宇夫婦已經解除刑事強制措施的情況下,對他們的兒子限制出境嚴重違法。即使包龍軍、王宇有未了的其它刑事、民事案件不能出境,也不能限制包卓軒,作為一個自由的公民的正常旅行和求學,任何對他的限制都是違法的。」
黃律師認為,天津機場海關邊檢警察所謂執行內蒙古國保局決定剪毀包卓軒護照屬違法。「邊防在執行中推託責任,他說這是由內蒙國保局通知限制的,即使這種情況,在執行程序上,他們擅自將包卓軒的護照(剪毀),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屬於撕毀護照,不屬於正當執法。即使有某個機關做出限制包卓軒(出國)的情況下,他們也無權對他的護照撕毀,他無權這樣做!應該承擔他自己加重的責任。」
黃律師表示,按照中國護照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護照沒有作廢,但是發現問題,海關警察沒有權力撕毀護照,需要相關部門做出決定,才能執行。黃律師指出,限制包卓軒自由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即使包龍軍、王宇有罪,警方可以限制他們出境,但不能限制其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