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國道通行費 交部擬改Email催繳
交通部昨(8)日預告修正《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15條草案,指出現行若民眾積欠國道通行費,公路總局為提醒欠款人,會依規定採平信再雙掛號的分階段郵件通知,但郵資成本造成很大的負擔,因此決定修改規定,因應科技,未來可以電子郵件替代書面信件。
交通部表示,目前公路通行費屬於使用規費,並於使用時徵收。但從102年12月30日實施計程電子收費以來,並沒有立法強制汽車申裝eTag,或是得預儲通行費,導致國道通行費出現積欠,而主管機關必須依規定通知欠款人。
交通部表示,通知欠款人的方式目前採書面信件,而且會分成兩階段,先平信再雙掛號,但這樣增加非常大的行政成本負擔,因此檢討修正該條文,希望能夠因應科技發展及便利性,改成電子郵件替代書信的方式,可以創造減政便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