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新社採編高維平 修法輪功遭非法庭審

原中新社採編,法輪功學員高維平。(明慧網)
原中新社採編,法輪功學員高維平。(明慧網)

【記者高靜/綜合報導】

2017年11月3日,北京東城區法院對東城區法輪功學員高維平非法開庭。法官僅允許4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

明慧網報導,高維平由法警架進法庭,面容消瘦,略顯憔悴,行動緩慢。在辯護律師的要求下,法警除去了高維平戴著的手銬。在回答法官問題時,高維平反應有些遲緩。

現年52歲的高維平女士,原中國新聞社(中新社)研究部採編,1992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照法輪功要求的真、善、忍標準做人,她曾幾次將單位分給自己的房子讓與他人;1998年中國大水災,她默默拿出5千元支援災區失學兒童。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高維平女士多次被非法拘留,2次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3年。勞教期間高維平女士曾遭受非人折磨,包括電刑、不讓睡覺、逼迫「轉化」、曾晝夜做苦工,精神和肉體的嚴重摧殘,使她曾一度喪失記憶,精神恍惚。

同時,高維平被失去經濟來源,被迫與丈夫離婚,孤身一人生活。

2017年2月9日,在北京王府井新華書店,高維平將法輪功真相書籤放入書內,被書店經理誣告,遭東城區東方廣場派出所數名警察綁架。11月3日東城區法院對此開庭。

辯護律師在中國法律和兩高的司法解釋框架內進行了無罪辯護,認為高維平無罪。

高維平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道德提升;並敘述了從1999年7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自己受到的迫害,但陳述多次被打斷,無法完整陳述。至今高維平已被非法關押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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