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底渣再利用 朱立倫籲訂規範
新北市長朱立倫25日上午於議會市政總質詢時表示,新北市對於環保議題向來相當重視,焚化爐底渣處理再利用的方式,改變過去的掩埋做法,委外由專業廠商處理,已經領先其他縣市,也將持續要求嚴實檢驗、場地管理、數量控管;新北市配合中央政策,合法合理利用底渣再生粒料,而政府作為領導者及示範者,除了將底渣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中,也要訂定嚴格的使用規範。
對於議員關心焚化爐底渣處理再利用的過程,朱立倫指出,新北市從101年開始推動底渣處理再利用,至今已有5年多,相較於其他城市作法,新北市的底渣處 理已先進許多,但仍有再進步的空間,市府除了要求廠商本身生產製造的技術外,也會檢視廠商熟化暫置的過程是否符合規範。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新北市的底渣來源來自八里、樹林、新店等焚化廠,底渣在分離處理後會有靜置熟化階段,時間約需1個月,而熟化暫置場地需經過申請,生產過程都經過三級管理,且每一批運出的底渣都要通過重金屬及有毒物質的相關檢測,新北市的底渣處理也獲得環保署肯定 ,針對議員質疑放置環境雜亂及管制鬆散,將會對廠區加強要求管理。
此外,對於舊有的灰渣掩埋場,朱立倫指出,新北市從84年焚化廠陸續啟用後,開始出現焚化廢棄物的處理問題,而早期的垃圾和灰渣處理方式都以掩埋放置為主,以現今環保標準來看,確實有值得檢討改進之處。
朱立倫表示,關於底渣議題的探討可分為兩部分,首先,由底渣廠產出的合法再生粒料,務必要經過檢驗合格後, 才可作為公共工程使用;另外,底渣的生產、運用、堆置的數量都要有嚴格的管控,他也將請環保局進一步檢視樹林拖吊場、新店灰渣場等地,除公共工程需要的部分外,是否有過多的堆置情況。
朱立倫坦言,底渣處理是需要重視的問題,雖然新北市已把底渣委外由專業廠商處理,不像過去直接掩埋,然而底渣再利用的部分,包括精製、熟成到最後再利用的過程,有無產生汙染與再利用去處是否合理 ,包括樹林、新店與八里台北港工程使用將近4萬噸再生粒料部分,將再進行環保局進行說明。此外,政府作為主要示範者與領導者,對於底渣再利用應當訂定妥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