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助北檢搬家 立委要求徹查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辦公室日前搬家,找上工友、替代役男和法警等員工自主搬家,立委黃國昌25日質疑,搬家並非法警職責,不應該要求去做非份內事情,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搬家可能是同仁互相協助,2星期內會提出報告。

黃國昌表示,日前台北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辦公室搬家,為了怕記者看到,還讓法警脫掉制服上衣,法警的法定職權為何?若不是法定職責,難道可以叫法警搬家?

對此,蔡碧仲表示,搬家並非法警的法定職責,但公務員有很多預算編制困境,如果自己辦公室需要搬家,他也會跟同仁一起來搬;由於他不是當事人,不了解當時是否有非自願的情形,不能要求去搬家。

但黃國昌反駁,當時在司法警察勤務表上,明確交派搬家任務,顯然有非自願的狀況,要求法務部提出調查結果;蔡碧仲回應,在公家機關,很多事情同仁間會互相幫助,會在2星期內提出書面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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