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實施好人法 民仍無安全感

【記者高亦清/報導】

被戲稱「好人法」的中國《民法總則》10月1日起實施,引發各界熱議。有評論指,當好人也要立法來保護,反映了可怕的社會現實。而制定「好人法」的中共正是當今中國問題的製造者。

好人法與陸現行法律衝突

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總則》中規定,包括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的情況下,幫助他人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支付為此產生的費用等。

《民法總則》公布以來,一直是人們熱議的話題。有人質疑該法則的實施是否能達到預期效果。有網民則表示:「當好人也要立法,反映『社會何等悲哀』。」、「詐騙或誣告全世界都有,唯獨中國特別多。」還有網民說,只要法律總在刻意地保障某個人的利益,而非去竭力還原真相,就必然會有失公允、從而導致錯判。

中國問題學者薛馳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從法學角度講,該法案存在根本性的缺陷,不僅與中國現行法律存在衝突,更對別有用意的人敞開了後門。「為什麼在立法存在根本性缺陷的情形下,『好人法』能夠迫切推出?簡單地說,一方面是因為中國社會問題重重、道德崩潰、社會衰敗;另一方面,當局希望能製造些救命稻草給老百姓看,至於後果如何他們就不管了。」薛馳指出,「中共才是當今中國問題的製造者。希望問題的製造者同時身兼問題的解決者,無疑是與虎謀皮。」

前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也認為,不道德的人制定不出符合客觀規律的道德準則和法律法規,不道德的人制定出來法律法規,他們自己也不會遵守,這樣的人,奢談什麼依法治國,只能是自欺欺人。他表示:「硬著頭皮『立法』只能被視為是官方作秀,實則根本無法抑制社會道德的下滑。」

「好人法」產生的背景是,「見義勇為反被坑」事件在中國大陸屢見不鮮。「見義勇為」本是素不相識的人在遇到急難時,人們主動相幫的行為,曾是中國的傳統美德,在當今的中國卻成為一種高風險的行為,其背後有其深層的原因。

時事評論員鑒恆評論說,五千年的文明古國,為何今天道德崩潰?正如一句話所說:老人倒地,扶不扶是個人問題,敢不敢扶是社會問題,「一個好的制度,能把魔鬼改造成人。一個壞的制度,能把人變成魔鬼。」

時政評論員藍述表示,中國大陸整個社會道德下滑,社會風氣敗壞,主要是共產主義無神論造成的,是中共利用階級鬥爭摧毀了傳統信仰和道德。人們沒有信仰,沒有道德上的訴求,道德水準不可能提高。

藍述認為,只有澈底拋棄無神論,剷除共產主義體制,回歸中國傳統文化,建立超越人性的信仰,讓人們發自內心地去改變自己,才能真正提高人的道德水準,淨化社會風氣。這樣,人們自然會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人摔倒就不會沒人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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