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幼院童虐死案 竹苗縣府被糾正
苗栗聖方濟育幼院去年10月發生何姓院童遭生活輔導員虐死案,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通過監委王美玉的調查報告,認為苗栗縣政府未盡監督責任,稽查不力導致該育幼院院生多人陸續受傷害;新竹縣政府未落實何童之原生家庭定期追蹤評估,也未提出長期輔導計畫,2機關違失情節嚴重,依法提案糾正。
調查報告指出,該名張姓生輔員並非第一次對院生施暴,也曾發生對其他院生有「過肩摔」、「打耳光致瘀血」、「用頭撞牆壁」等行為,雖然院方曾施予心理諮商、遭處停職1~2個月,但未依法通報苗縣府,苗縣府迄今也未依法對該院違反通報責任人員裁處罰鍰,核有違失。
調查報告也指出,何童自2011年8月經由竹縣府轉介安置至聖方濟育幼院,到本案事發,安置收容逾5年時間,但竹縣府未落實對何童原生家庭定期追蹤評估、提供積極親職功能改善之處遇服務,也未對何童提出長期輔導計畫,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