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參審 司法院推「人民6、法官3」
針對日前立委黃國昌批評總統蔡英文統司法改革承諾跳票,並質疑司法院對於「人民參與審判」沒有既定立場,意圖偷渡參審一事,司法院17日表示,由於之前支持推動參審制與陪審制之委員票數相當(7:7),未能通過推動特定制度模式之決議案,但考量各委員建言,待總結會議結束後,將盤整各該意見後,再統合提出本院立場,並無所謂「黑箱會議」或「說一套做一套」之問題。
司法院表示,目前正在研議推動人民參與審判之方向,在人選決定部分,初步規劃參考英美陪審制,採逐案隨機抽選出參與審判人民方式,確保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廣泛性參與;審理模式部分,則參考歐陸及日本等國之參審模式,讓人民全程參與認定罪責與量刑程序,可與法官共同討論,並與法官有相同表決權,才能夠真正實現人民深度參與的精神。
司法院也指出,人民與法官合審合判模式下,確實可能有人民會受法官影響的疑慮,,將會從參與審判人民的優勢人數(目前規劃人民6人、法官3人)、評議規則(例如評議時人民先陳述意見)等方向,審慎研討相關制度配套,並朝「以法庭活動為中心」的審理模式邁進。
司法院強調,做為負責任的決策機關,對於採取何種人民參與審判模式,應有基本立場,以及對未來人民參與審判的嚮往與理想圖像,這點與部分支持陪審制的團體或個人,並無二致;各界對此議題如有其他更好的改進建議,即使是採取陪審的意見或經驗,歡迎給予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