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 議員童仲彥、秦儷舫起訴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前議員秦儷舫,涉嫌利用人頭及浮報助理費等方式,分別詐領助理費12萬3,842元、228萬3,373元,台北地檢署25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2人起訴。
北檢表示,童仲彥涉嫌在2011年10月,以每個月3萬元向台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並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多元,並將所得款項挪來繳交個人信用卡費和貸款。
對此,童仲彥表示,當時案件偵查時,有請求檢察官針對證人部分再進行調查,但檢方卻都沒作相關調查,同時亦提出工作資料證明非人頭助理,但仍未被採用。全案待移審至法院後,會在審判中主張合法權益,並全力捍衛自己的清白。
針對秦儷舫的部分,北檢指出,秦儷舫涉嫌自2000年起,利用親友充當人頭請領助理費,並將詐領的公費拿來繳交房貸及預售屋款;但審酌秦儷舫已將詐領的228萬多元款項繳回,也坦承犯行,將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至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控涉詐領助理費的部分,檢方認為,其母及盧姓、黃姓友人,確實有從事助理工作,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將應曉薇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