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醫師收保證金 衛福部:不得違法
有醫院招聘住院醫師,竟然要求新進醫師應先繳保證金。對此,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不知情,依法不得收保證金,會去函要求所有醫院重新審視契約不得違法,並納入評鑑。
衛福部坦言不知情,經了解後才知,過去醫院招募住院醫師,醫師錄取後沒報到,影響招募作業,才訂出保證金制度,醫院此舉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已函文各教學醫院改正。
他說,雖主管機關是勞動部,但只要查核發現,將直接移請地方勞工局裁罰,未來也不排除納醫院評鑑查核項目。
台北榮總說,該院並非特例,訂出保證金制度後,《就服法》才修法增列不得收保證金的規定,但北市勞動局來函後,已要求全院取消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