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和平協議?吳敦義:需全民有共識
有國民黨代表認為,前黨主席洪秀柱通過的「和平政綱」過於匆促,希望將和平政綱翻案。對此,國民黨主席當選人吳敦義表示,兩岸只有政府授權的單位才能簽所謂的協議,如果不是執政黨,也無權去簽所謂的和平協議,未來也需要國家有高度共識、監督下,才有可能簽署。
吳敦義7日到台中市烏日參拜六房媽時談到,和平的政綱不應該翻案,因爲來就應該要和平,「我們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就是促進了8年的和平穩定發展,所以有關和平是政綱的重要部分,『怎麼會把它翻案掉?』」
和平政綱是主張台灣應主動積極謀求與中國大陸簽署和平協定。他提到,「和平協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唯一授權的單位就是海基會,中國大陸是海協會,有資格推動協議的,就是政府授權的單位。
為什麼2005年連戰擔任黨主席,赴中國的破冰之旅,也只能簽署「連胡會5項『願景』」,因為願景可以,但是協議就必須是政府授權的單位。
吳敦義強調,如果不是執政黨,也無權去簽所謂的和平協議,但和平協議可以加一點在政綱裡;如果將來國民黨重新贏得人民的信服,大家都相信一定要有和平的協議,那一定是大家有共識,並經國會全程監督,然後經過全民公投許可,和平協議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