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NGO僅139家註冊 分析:新法充滿敵意
外媒一項調查顯示,中共在實施有爭議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管理法」半年後,不少在華的NGO暫停營運、取消活動或被贊助方撤資。評論指,該法律從條文及制度設計上,都對境外NGO充滿了敵意。
中國大陸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規定在中國的慈善及環保等海外非政府組織要向警方登記才可工作;而警方有權調查這些機構,將所謂「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的NGO列入不受歡迎的名單,不准其設立代表機構。
路透社詢問了數十家外國NGO,大多數認為該法律阻止了一些NGO從事他們之前可以從事的活動。不少NGO表示,該法律極盡官僚之能事,使這些組織在中國的運行難上加難。做中歐交換專案的德國NGO組織(Stiftung Asienhaus)的中國負責人對路透社證實,這半年來自中國的NGO申請數量減半。
正在海外做訪問研究的中國NGO人士陸軍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在制定這個法律的過程當中,當局對境外人權類的NGO的敵意就已經滲透進字裡行間。整個法律無論是從條文,還是從制度設計,對於境外NGO來說都充滿了敵意,尤其對於境外人權NGO。」他接著說:「(境外人權NGO)一不小心就觸碰到雷區,在過去這一年當中可以說屢屢遭到打壓:有的是辦公室被查抄、有的是工作人員被驅逐出境,甚至會被拘捕。所以,人權領域的境外NGO在中國的比例和分額相當小。」
據相關資料,目前在中國長期活動的境外NGO有1千個左右,再加上短期合作專案的組織,總數可能有7千個左右。但中共公安部的資料顯示,只有139個境外NGO在華註冊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