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法輪功學員 5月再增79人遭迫害

【記者高靜/綜合報導】

據明慧網最新發布的5月分資訊統計,中國大陸新增7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36人被非法庭審。非法判刑最嚴重省分依次為:遼寧13人、河南11人、福建11人、山東7人、四川6人、吉林5人。判刑分布在中國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庭審則發生在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19名法輪功學員聘請律師在法庭上做無罪辯護;也有法輪功學員親屬在法庭上為自己的親人做無罪辯護。5月分的統計中,有6人是2016年被判刑,但最近才被披露出來。截至目前,2017年,至少有431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四川何冬梅、羅君被判刑

律師家屬做無罪辯護

四川南充的法輪功學員羅君和何冬梅分別被判刑4年和2年。2017年5月15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羅君、何冬梅。羅君家人請了兩位律師做辯護人,何冬梅由自己的丈夫做辯護人。3位辯護人在法庭上陳述兩位當事人無罪。

何冬梅的辯護人在庭上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複印件,還出示了201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檔的決定》」;指出該決定專門廢除了1999年不許出版法輪功書籍的兩個通知,意即法輪功書籍可以正常出版印刷,不再受新聞出版限制。

他也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複印件。公安部2005年發布的這份文件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羅君的律師唐天昊著重從細節方面逐一反駁了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

羅君的另一位律師梁小軍則就案件性質做了充分辯護,表示法輪功真善忍是一種應該保護的信仰,而不應該假借法律之手進行打壓。

另據明慧網報導,自2017年初開始,多地出現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撤訴、法院退案、看守所拒收等案例。從2017年1月~5月,累計至少53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報導說,這是公檢法部門出現的一種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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