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新聞出版總署 廢法輪功書籍禁令

【記者呂適約/綜合報導】

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檔的決定》,該決定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檔案:(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據明慧網,法輪功的書籍如《轉法輪》等都是教人向善的,使中國大陸和海外難以計數的人道德提升,可是卻被中共江澤民集團禁止出版,這是因為江澤民本人及其追隨者本身就是道德敗壞的貪腐之徒,他們和法輪功書籍所教導的真善忍完全是背道而馳的。2011年,江澤民集團的非法檔案被廢止,說明即使在中共內部,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也不得人心,已走向末路。

中共沒有任何合法性,中共治下的新聞出版總署也沒有任何資格決定法輪功書籍是否可以出版發行,即使根據中共的《憲法》,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為藉口進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據現有的規定,迫害者也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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