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決 傅崐萁上訴到底
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於2003年間涉炒作合機公司股票,對於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決深表不服,2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決,並公布關鍵證據並決定上訴到底,力爭清白,並批評法院為政治判決。
傅崐萁表示,於20日判決書的論述內容,出現激烈與情緒性文字,在過去本案歷經偵審中僅見,顯示法院合議庭故意在判決書的文字論述,以便日後作為參選公職或台北市長時,對手打擊的文宣武器。
傅崐萁指出,本案早在民國93年民進黨陳水扁執政時代,原本經由台北市調處查,認定沒有犯罪嫌疑而簽結,但卻突然改成沒有地緣關係的台中中機組查辦,就是先射箭再畫靶。檢察官違法監聽,在捏造不存在的監聽資料,簽呈立案調查,並藉由違法疲勞訊問、威脅利誘其他被告緊咬傅崐萁,連筆錄都是先作好才簽名,以致於掉錄音帶時,發現開庭錄音竟然與筆錄完全對不起來。
傅崐萁表示,本案在更一審時,判傅9個月,本可宣告緩刑,而這次更二審適用速審法,非但未减刑至1/2,一反常態僅減一個月,也未宣告緩刑,尤其刑度更比主要被告重,有違國內司法判例常態。國內企業大亨判刑2年都予緩刑,而這件10餘年的陳年老案,卻用大動作的宣判,意圖非常明顯,傅崐萁一定上訴到底,返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