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醫療放寬對象 最快明年初上路

【記者施芝吟/綜合報導】

現行《醫師法》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侷限於偏遠地區、離島、緊急或特殊狀況才可進行,衛福部將預告修訂「遠距醫療」規定,新增多項適用的病患條件,包括有慢性病但行動不便、緊急住院後半年內須密切追蹤、國際病患、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等4類患者,也都能接受遠距醫療。23日開專家會議,最快7月預告遠距醫療修訂案,明年初上路。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穿戴式醫療裝置、視訊科技進步,可準確掌握病情,狀況穩定的患者就不用常跑醫院,減少門診壅塞,醫師能遠距直接開處方箋和診斷書。不過,民眾首次就診還是必須到醫院讓醫師面診,後續是否可做「遠距醫療」得由醫師評估。

他說,研擬放寬遠距醫療對象,包括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但卻合併行動不便或交通不便族群,以及緊急住院後半年內須密切追蹤患者、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而國際病患治療前評估及治療後返國的追蹤也都能接受遠距醫療。

石崇良說,23日將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後,若無問題將於7月中旬預告修正規定,最快10月公告、明年初上路,估計逾200萬名患者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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