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無共識條文 蘇嘉全:院會表決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臨時會開始後,15、16日連續2天密集的協商年金改革三法,其中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經過2天的朝野協商,還有22條文保留,19日繼續協商;立法院長蘇嘉全說,若無法妥協,22日到院會處理。
針對有爭議的條文,朝野達成共識部分,包括財務自動平衡機制,未來公務員的退休所得經改革後,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作他用;若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撫卹,但因犯罪經判刑確定後,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撫卹。
此外,為杜絕「雙薪肥貓」,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未來已退休的公務人員再任職務,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會依法停領月退休金;離婚配偶分配請求權亦入法,但條文內容須做整理。
至於攸關退休公務員18%優存利率、所得替代率調降、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條款)、屆齡退休及危勞認定標準等條文,則繼續保留待協商。
蘇嘉全16日受訪時表示,依時程規劃,年改三法22日就要處理,如果各黨立院黨團無法妥協,就到院會討論,沒共識條文待充分發言後再協商,如果還沒共識再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