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潘美辰竟未錄取街頭藝人 北市:不服可申復

潘美辰。(潘美辰微博)
潘美辰。(潘美辰微博)


(中央社)藝人潘美辰參加街頭藝人考試未錄取,台北市文化局表演藝術今天上午對此回應「不便透露」。但文化局公告不服審議結果者可於 30天內提出申復。

47歲的潘美辰喜好打鼓,過去以「我想有個家」一曲走紅,近年來因喜好打鼓,上個月曾參加台北市文化局在國父紀念館舉辦的街頭藝人證照考試。

潘美辰考試當天演出不到1分鐘,就似因打鼓音量 太大就遭評審喊卡,引發外界認為評審對街頭藝人的藝術不尊重的質疑。

文化局今天不願就街藝審議結果多做說明,對於潘美辰未錄取理由,僅回應涉及隱私「不便透露」。

文化局昨天公布「台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展演許可」審議結果,並說明對審議結果如有不服,且具因審議進行程序不完備或評審委員,在不涉及美學判斷評審意見上有偏見,致影響審議結果之決定等情形,得於文到後30日內,書面敘明理由向文化局提出申復。

台北市實施街頭藝人考照日前引發爭議,有來自荷蘭的表演工作者,到國父紀念館參觀「台北市街頭藝人考試」時,看到評審隨意打斷表演者的演出,質疑評審態度粗魯,很不尊重表演者。

之後潘美辰日前也報考街頭藝人證照,同一名評審以打鼓太大聲為由打斷她的演出,這兩起事件使街頭藝人考證制度受到外界關注。

聯合報報導,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在2日市議會總質詢時,承諾1個月內提出檢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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