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審查新制上路 水利署嚴管大戶用水

【記者蕭軒 /台北報導】

經濟部8日發布「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未來將加強控管大用水戶用水。未來每日用水量300立方公尺以上的開發行為,必須先提出用水計畫;已完成開發但每日用水量3千立方公尺以上者,也必須補提送用水計畫。

水利署表示,因應氣候變遷及穩定供應產業用水需求,需要採取更細緻的水資源管理措施。但是過去的用水計畫,都是配合其他主管機關的法規,如區域計畫、環評、非都市土開等,申報適用對象有限。

水利署指出,申報適用對象有限,無法彰顯水資源管理成效,去年5月25日《水利法》增修後,擴大適用對象。

未來只要用水量達一定規模(每日300立方公尺以上),就必須先提出計畫,經水利署審查核定後才能開發。此外,修法前既有的開發行為,若每日用水3千立方公尺以上者,也必須補提送用水計畫。

用水計畫審查過程中,水利署將考量區域水資源環境,針對用水開發是否合理、符合再生水、節約用水等要求。

經濟部表示,除持續朝多元水資源開發努力,將藉由落實用水計畫審核管理,精確掌握區域供需情形,作為未來水資源擘畫及政策研擬推動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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