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強制販售節水器材
為進一步推動節約用水,政府擬修法擴大節水器材使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7日初審通過《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未來將強制國內銷售端販賣省水器材,例如含省水標章的馬桶、洗衣機等,違反者處新台幣4萬至20萬罰鍰,預計下半年通過,明年正式上路。
政府過去以鼓勵方式,希望民眾使用省水器材,楊偉甫表示,未來將修法強制銷售端販賣省水器材,讓市售用水量大的產品如洗衣機、馬桶或蓮蓬頭符合省水標章。目前水資源缺乏國家如日本、新加坡已有立法,強制使用節水器材後的節水效果良好。
《自來水法》原本為自願標示省水標章,修改為強制使用省水器材,同時也研擬獎勵研發省水器材,若銷售端未依規定販售省水器材,將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由於目前省水器材已經相當普及,不會造成一波漲價潮,若本會期通過修法,預計最快明年元旦起實施。
另外,水利署長王瑞德表示,因使用省水標章的馬桶已經達91.4%,洗衣機也有84.9%,修法通過後對廠商產能與技術調整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