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禁教美語 補教業:不符市場期待
教育部考慮修法,規定補習班不能教幼兒美語。依照現行法令,幼兒園不能聘任外籍教師,也不能教外語,不過許多業者以補習班立案教幼兒英(美)語,但環境、設備、師資卻沒達到幼兒園標準,使幼兒陷入危險;補教業者表示,家長有需求才送小孩到補習班,應尊重家長選擇權。
立委柯志恩、蔣乃辛、蘇巧慧8日,立法院舉辦「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公聽會,各界代表提出不同看法,多位補教業者也到教育部前陳情。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認為,很多補習班樓層設備不符合幼兒園規定,未來補習班應回歸補習;台北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說:正是因為家長有需求,才會送小孩到補習班,教育部的做法不符合市場需求和家長期待。
林月琴說:7月抽查6直轄市、173家補習班,有66家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其中有六成位於新北市與台北市,很多違法業者樓層面積和設備設施不符規定,未來應讓補習班回歸補習班,幼兒園做幼兒園工作。
不過張浩然談到,補習班和幼兒園就是利益衝突的雙方,一堆學者在談樓層面積、幼兒安全,講這些是在汙衊家長智慧。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則表示,補習班幼兒學習修法方向,是以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為辦理範圍,並以活動實作為辦理方式,朝補習班與幼兒園一致方向,目前教育部有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公開相關資料,希望透過資訊公開達到全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