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烈臉書助選遭罰60萬 高等行政法院撤銷處分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藝人楊烈去年在總統大選投票日當天,在自己的臉書發文力挺小英,遭中選會裁罰60萬元,楊烈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楊烈行為已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但2012年選總統時,前總統馬英九競選粉絲團「台灣加油讚」的助選情節較嚴重,卻只罰50萬元,認定中選會有裁量恣意的違誤,撤銷原處分,發回由中選會另做適法處分。

此案源於,2016年總統大選投票當天,於個人臉書張貼「今天要選舉了!堅定信心不受任何干擾、威赫、誘騙!正確、勇敢選定總統:2號蔡英文」等文句,雖然楊烈經網友告知自行刪除,仍遭檢舉違反《選罷法》等相關規定。

中選會認為,楊烈明確指明被選舉人號次、姓名、候選人及政黨,已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0條第2款所規定的「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規定,裁罰楊烈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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