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聘律師 李凈瑜:不信中共會守法
李凈瑜1日透過台灣人權促進會,以「我為什麼不請律師」發表聲明。她說:如果聘請律師,等同承認中國法庭已符合文明國家程度,並將接受其判決的合法性,此舉無疑是置李明哲於險境,讓他任由中共宰割。
長期研究白色恐怖歷史的李凈瑜舉例,人治社會裡的法庭長什麼樣,台灣人都很熟悉,就像白色恐怖時代經常上演的政治秀,就是一個法西斯劇場,有時更像馬戲團。所以,何必花大錢請律師配合導演演戲?
今天要面對的是,仍停留在人治,視聯合國人權公約如無物的中共司法,若想以文明國家的觀點聘請律師不只徒勞無功,反而還美化了中國法庭,替中國人治穿上美麗的法袍。
李凈瑜強調,不承認中國現行「法庭」已法治化,不僅是自己的判定,也是很多中國人和台灣人的共同看法。特別是那些一再教導她、壓迫她「不能高調救夫,須低調營救」的人士,他們之所以會有這種論調,就是在他們心中,中國根本就是一個不講法治的國家,他們估計中共會把家屬和外界的營救、呼喊,都怪罪到受難的政治犯身上。憑這一點,中國就不是一個可以理喻和論法的國度。
李凈瑜說,自己一直堅持人道探視、公開審判,讓她以家屬身分蒞庭做輔佐人,上「法庭」也只作人權辯護。如果連探視權都不給她,能相信他們會依文明社會的法治標準和原則行事嗎?
從李明哲被捕後,她就做了最壞的打算。不是因為先生做了什麼違法的事,而是因為中國是一個不可預測的人治國家。所以,自己只能緊緊抱住普世人權價值,並作出回應,不隨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