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傳訊出庭 劉姍姍否認虐傭

前駐美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前)在美涉外傭合約詐欺案,日前遭遣返回台,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2日傳訊她到案說明。(中央社)
前駐美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前)在美涉外傭合約詐欺案,日前遭遣返回台,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2日傳訊她到案說明。(中央社)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前駐美堪薩斯辦事處劉姍姍在美涉虐傭、合約詐欺案,台北地檢署22日上午傳訊其說明後,劉姍姍表示自己在美認罪協商,是當地律師及台灣駐美代表處法律顧問的建議,她才做此決定,並否認虐傭。

劉姍姍委任律師洪文浚表示,劉姍姍是台灣代表,卻遭美方羈押,她當時的認知這部分應適用外交豁免權,所以為了避免身為外交官的她在國外長期被羈押,加上當地律師及台灣駐美代表處法律顧問的建議,她才同意認罪協商。

洪文浚指出,當時情形顯然是政治考量大於法律考量,至於認罪協商的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在美國沒有經過完整調查,所以認罪協商記載的犯罪事實,在台灣必須再次調查。

按照劉姍姍的說法,菲傭的指控與事實有相當大的出入,比如工作的內容、生活上的限制及錄影器材的監督等,美國皆採信菲傭說法,針對這點在偵查庭內有向檢察官清楚說明,同時說明被聯邦調查局偵辦的過程。她指出,辦事處曾姓組長當時在聯邦調查局作出對她有利的證述,但證詞確未被採納等狀況。

她解釋,主要因外傭聲稱身體不適,希望減少工作量,她才同意並調降薪水,但強調即使這樣但伙食費並沒有少給;而且外傭二星期清一次房間,在官邸裝設的監視器並不是要監控外傭,否認其虐傭等情事,對於美指控一一反駁。

不過檢方日前取得認罪協商、起訴書、法庭筆錄等文件,向監察院調閱卷證,也向外交部調閱劉姍姍的調查報告,但內容指出,劉姍姍僱傭帳目清楚,支出及核銷單據一致,並無貪瀆等情況,檢察官將一併了解她除了外傭合約詐騙,是否涉及侵占或溢領公款等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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