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查非居民金融帳戶 中南海反腐或升級
近日,《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訊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被正式公布。其中的「金融帳戶」包括存款帳戶、託管帳戶、投資機構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以及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年金合同。
調查方式包括對海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的金融帳戶進行識別、收集等,比如,了解帳戶持有人或者有關控制人的稅收居民身分,識別非居民金融帳戶,收集並記錄相關帳戶訊息。
據稱,早在去年10月份公布的「徵求意見稿」中,就提到在識別和收集帳戶訊息的同時,特別要在2017年年底前調查完成個人高淨值帳戶。
從今年1月1日開始,習當局開始實行去年簽署的共同申報準則(CRS),許諾與超過100個簽署國進行金融帳戶涉稅訊息自動交換。也就是說,一國公民在境外某國的財產情況將被調查並遞交給該公民國籍所在國家,簽署國之間進行訊息互換。
分析指,習當局隨後將可以與其它CRS簽署國交換相關訊息,獲得大陸公民在境外的財產情況。
也是在今年1月初,習當局將「隱瞞境外存款」定性為犯罪。香港《動向》雜誌曾披露,中共江澤民利益集團的高官,包括曾慶紅、李長春等,長期抵觸、阻止和拒絕申報個人和親屬的財產。
而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對中共攜款外逃的貪官、家屬已在海外的裸官的人數及流出資金,至今無法統計出準確數字。而僅據2005年中共官方的一份報告統計顯示,當時僅外逃貪官就超過4,000人。
最近當局對大陸個人和企業的財產調查升級,除了上述調查外,23日鳳凰財經引述市場消息表示,當局將提升對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企業的審核要求,尤其將海外收入和募集資金規模的審核視為重點。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曾表示,大陸企業的海外貪腐問題很嚴重,比如轉移資產、中飽私囊等,也因此造成巨額虧損和資本外流,而發生這種情況的企業主要是國有企業。旅居海外的學者程曉農則直言,在中共體制下反腐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