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指欣欣水泥違法開採 經部:查無違反相關規定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劉世芳、邱泰源12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欣水泥公司在花蓮縣石坑子山開採水泥,把山挖到斷頭,質疑礦務局、林務局涉嫌包庇有退輔會背景的欣欣水泥,要求1個月內提報告,追究相關責任。
許智傑說,欣欣水泥在石坑子山開採的礦區面積達453.9公頃,礦業權期限從民國62年至117年,長達55年。但現行法規定,採礦場面積累計超過2公頃,即不得申租為礦業用地,但如果是水泥業者申請,又有「特殊關係」前提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就能租用,簡直是欣欣水泥的「帝王條款」。
劉世芳指出,該礦區的礦業權期限長達55年,但當年沒有經過環評,現在環評規定已經實施這麼久,對於這種55年的礦業期限條款,也沒有任何補救方案。他們一定會追蹤到底,只要有事實證據,將移送監察院處理。
對此,礦物局主任秘書徐銘宏回應,開採的年度施工計畫是由經濟部核准,2003年、2009年也經過環保署有環境影響說明書的核准,列入每年追蹤事項,都依照規定辦理。礦務局每兩個月會去現場監督檢查,目前都按照規定辦理施作,未來會儘量輔導用豎井,避免造成景觀的影響。
至於水泥業者的帝王條款部分,農委會林務局主任秘書邱立文澄清,沒有帝王條款,相關規定一體適用、是通案原則,並不是只有欣欣水泥,凡是相關案例都按照這個原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