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實名 教長:修法後3月內造冊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將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要求補習班招生和廣告時需揭露教師真實姓名。(記者陳柏州/攝影)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將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要求補習班招生和廣告時需揭露教師真實姓名。(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女作家書中披露狼師問題,引發社會關注,也注意到大多補教老師取藝名居多,甚至無法查到學經歷以及逃稅等問題。教育部表示,考慮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落實補教實名制,教育部長潘文忠承諾,修法完成後,將於3個月內完成名冊。

「補教業」屬於「短期補習班」,由各地方政府的教育局(處)主管,補習班要立案須經過主管教育機關同意。現行法令中,《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9條,規定補習班申請立案時,應備妥教職員工名冊,與學生訂定書面契約時,也需載明教學人員真實姓名,不過上述法規未訂罰則。

潘文忠11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提到,各縣市人員對實名制有共識,希望盡快完成修法,明確規範罰則,最重可處撤銷立案,教育部考慮拉高法律位階到母法《補教法》來處理。

至於社會關注補教實名制議題,立委陳亭妃提到,立院應會在這個會期完成修法;立委洪慈庸則關心,修法是一回事,落實才是更為重要的問題。

陳亭妃質詢提到,現在縣市稽查人力嚴重不足,若完成修法,有把握在多少時間內完善名冊?潘文忠回應,大約半年,不過陳亭妃認為太久,潘文忠最後承諾將在3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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