銜接長照2.0 中市看護補助中斷惹議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右)、張玉嬿(左)、蔡雅玲(中)10日在民政業務質詢,指出身障看護補助取消等不合理問題。(記者黃玉燕/攝影)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右)、張玉嬿(左)、蔡雅玲(中)10日在民政業務質詢,指出身障看護補助取消等不合理問題。(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 /台中報導】

因應中央長照2.0政策,地方部分福利政策變動,引發民怨。台中市身障住院看護補助,往年都有1,700萬預算,今年因應中央長照2.0上路,減少為300萬,且只補助到4月20日。議員謝志忠、張玉嬿、蔡雅玲10日在民政業務質詢,指出個案遭受不合理待遇。

謝志忠表示,有一個案家中父親為輕度身障,一位小孩為重度身障者,符合各項條件領取補助,卻因4月21日出院,晚了1天,就無法拿到補助。另一個案是一位單親媽媽,在領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期間往生,市府竟要求繳回溢領扶助金,很不合情理。

社會局表示,台中市的看護補助,是針對中低收入老人和低收入戶醫療所需看護的補助,將協助研議年滿65歲之身障者,可申辦中低收入老人住院看護補助,並整合相關補助,與長照2.0照顧服務進行銜接。此外,若身障者有困難,除協助連結轉其他申請相關補助,遇特殊情形者,派社工前往訪視,以專案方式處理。

對於個案單親媽媽,社會局表示,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計畫,對於緊急生活扶助案件,在核定期間內,若遇補助條件有異動,即自當月起註銷補助資格。對於議員所提個案,是在4月9日申請緊急生活扶助,經社工訪視後,在4月13日核定4月到6月,但因其不幸在4月14日死亡,故應追回金額3萬252元。

對於個案家庭,社會局表示,區公所已在4月核發9千元急難救助金;豐原家福中心也申請急難救助金1萬元,但個案的母親認為尚可負擔孫女生活費,婉拒收受;另社會局也協助申請緊急弱勢兒少6個月補助,每月3千元已核定,下月就會撥款。

社會局也表示,若依照中央母法的3個追回條件中,並不包含死亡,因此建議回歸地方政府訂定的計畫來執行;此個案確實有檢討空間,將於年底修訂計畫時,一併檢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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