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判5家鞋廠侵權 New Balance勝訴
美國知名體育用品大廠紐巴倫(New Balance)在中國的一場知識產權糾紛中罕見勝訴。法院命令中國大陸5家製鞋廠和售鞋商支付相當於25萬(美元,約新台幣759萬元,下同)的罰款,因為這些企業使用New Balance的斜體N識別標誌。
《紐約時報》中文網援引《中國知識產權》雜誌的報導說,4月24日蘇州中級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初步判決,對這5家公司進行罰款,因為它們違反了去年9月發布的禁止它們用斜體N標誌出售鞋子的命令。
這筆25萬的罰款將納入國庫。該法院將在5月底宣布最終判決,屆時紐百倫可能會得到損害賠償。
中國「商標占位」問題嚴重
紐巴倫負責企業全球交流的高級經理艾米道(Amy Dow)對《紐約時報》證實了罰款,她說,這5家公司用的牌子都是New Boom。
多年來,外國品牌一直在與低質量的中國製造商作戰,這些廠商製造了大批的廉價山寨產品,採用的招數是:模仿了正版品牌製造商產品的所有方面,但卻只對品牌名稱稍作改變。對紐巴倫來說,這意味著消費者會遇到New Boom、New Barlun和New Bunren等品牌,它們都受到《中國商標法》的保護。
艾米道在一封回答記者提問的電子郵件中寫道:「寄生品牌正迅速成為中國境內最可怕的『假冒』形式。」
在中國,商標通常被授予首先向政府提交申請的人。這導致人們爭先註冊知名品牌的商標,這種做法被稱為「商標占位」。與美國不同,在中國提交商標申請的人不必給出申請的理由。
許多西方公司,比如蘋果和星巴克,以及包括川普總統在內的名人,都在中國使用自己名稱的權利上陷入長期的法律爭鬥的困境。
商標律師:勝訴很不尋常
商標律師說,很少有公司能在中國打贏臨時禁令的案子,這使紐巴倫案很不尋常。
在過去25年裡一直在大中華地區從事知識產權業務的律師道格拉斯克拉克(Douglas Clark)說,他想不起來有過中國的法院對違反臨時禁令的行為處以這麼高罰款的案例。
但就在10個月前,中國的法院維持了原來的一項裁定:紐巴倫的中文商標侵犯了首先註冊該商標的商人的權利。法院當時命令紐巴倫向這名商人支付73萬,而原先判決的罰款金額是1‚4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