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發傳單 遭警非法關半年

圖為洛杉磯法輪功學員舉行的燭光夜悼,呼籲法辦江澤民、停止迫害法輪功。(記者劉菲/攝影)
圖為洛杉磯法輪功學員舉行的燭光夜悼,呼籲法辦江澤民、停止迫害法輪功。(記者劉菲/攝影)

【記者李熙/採訪報導】

天津紅橋區法輪功學員李立新、律淑英,在發放法輪大法遭迫害的真相資料被惡意舉報,已被非法關押6個月。19日上午,天津紅橋區法院對二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李立新和律淑英在庭上語調簡潔有力地說出:「信仰法輪功無罪。」2位的委任律師李對龍和郭海躍分別為她們做無罪辯護。

19日的庭審中,公訴人並沒有把公安偵查部門在偵查階段所做的訊問筆錄作為證據舉證,律師郭海躍表示:「當天開庭我們該說的也都說了,有些證據公審時沒有出示,比如他們(舉報人)的口供,他們的供述就沒有出示。」至於判決何時出來?他表示,這種案子要往上報,通常會超期,法律上規定是3個月,但它一般是會超期。

李立新「零口供」 惡警欲羅織罪名

2016年10月27日,李立新、律淑英在紅橋區千里堤向民眾發送法輪大法遭中共迫害的真相資料時被人惡意舉報,被紅橋分局咸陽北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後,一直非法關押在紅橋區看守所。李立新被非法抓捕後,採取「零口供」、「零簽字」。警察為了羅織罪名,找到李立新的丈夫,拿著照片列印資料不讓他仔細看便要他簽字。中國律師李對龍表示,這違反警察的工作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律程序,他的簽字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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