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殺女友案 改判21年6個月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台大宅王」張彥文在2014年間,因當街拿刀砍殺前女友致死,檢方起訴求處死刑,法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1日判他21年6月、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對此,高檢署表示,待收到判決後,會詳予斟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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